什么样的人工智能用途会触及《欧盟人工智能法》第 5 条的禁令?丹麦数字化署用五份单页解释五类实践,又公布了首轮 20 项检查结果。本文先看规则,再读检查范围、监管结论与合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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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者导读

EDITORIAL

《欧盟人工智能法》第 5 条的禁令自 2025 年 2 月 2 日起适用。丹麦的配套监管规定于同年 8 月 2 日开始实施,数字化署负责其中五类禁止性实践的监督。这轮检查就在这套规则下展开。丹麦数字化署总指南列明了适用时间和监管分工。

数字化署还为这五类实践制作了单页说明。每一页都写明禁令适用时需要同时满足的条件。先读这些说明,再看检查结果,比较容易把握边界。例如,涉及人脸图像的禁令针对非定向收集并建立识别数据库的用途;工作场所的情绪推断,则需要核查系统使用的数据及其实际输出。

9 月 14 日的新闻稿公布了 20 项检查。电话营销行业有 10 项,重点是工作场所的情绪推断;在线赌场和博彩业也有 10 项,重点是有害操纵和利用脆弱性。五份单页中的社会评分、人脸图像收集这两类,未出现在新闻稿列明的本轮检查重点中。

数字化署表示,在接受检查的 20 家企业中,没有发现需要就相关禁令提出批评的人工智能使用方式。新闻稿没有解释为何选取这两个行业和这些企业,也未披露个案事实。这一结果能说明本轮检查的结论,无法据此判断两个行业的整体合规状况。

新闻稿还有一处值得细读:企业向数字化署说明了系统的具体用法;数字化署与欧盟委员会人工智能服务台合作,澄清了使用人工智能系统时对生物识别数据的解释,并表示会加强相关指导。对企业而言,系统名称给不出足够的判断依据,实际处理的数据、输出结果和使用场景都要核实。新闻稿没有公开这次澄清的具体标准,后续还需留意指南更新。

企业自查可以从业务场景入手。使用坐席分析工具的团队,应弄清系统是否根据声音、面部等生物识别数据推断情绪;若涉及医疗或安全例外,还要核对其适用条件。在线博彩业务则应检查面向用户的人工智能功能是否使用操纵性技术或利用特定脆弱性,以及行为改变和损害是否达到禁令要求。把功能、数据来源、使用目的和判断理由记下来,便于在监管询问时说明系统如何使用,也方便日后复核。这些是译者提出的自查方法,具体结论仍须结合法规和完整指南。

下文依次是五份单页说明和检查新闻稿的全文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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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麦数字化署五份单页说明全文翻译

TRANSLATION

GUIDE 1. 被禁止的人工智能使用:通过操纵伤害他人的人工智能 01

禁止使用通过下述技术使人改变行为,并以对其本人和/或他人有害的方式行事的人工智能系统。

要点 为什么

人工智能可能被滥用于操纵、利用他人和实施社会控制。该禁令旨在防范这些行为。

要点 禁令何时适用

必须同时满足全部条件:

  • 人工智能系统使用了本页下方所列有害技术中的至少一种。
  • 人工智能系统改变人的行为,使其做出原本不会做的事。
  • 人工智能系统造成重大损害。损害必须具有严重性,可以是对个体造成严重影响,也可以是因为影响人数众多。损害可能是经济、身体或精神方面的。
要点 有害技术
  • 操纵性技术:削弱人们自行作出决定的能力。人们可能感受到影响,却无法抵抗。
  • 潜意识技术:影响潜意识。人们察觉不到自己正受到影响。
  • 误导性技术:利用虚假信息影响人们的决定。
GUIDE 2. 被禁止的人工智能使用:利用人的脆弱性的人工智能 02

禁止使用利用特定脆弱性、从而使人以对其本人和/或他人有害的方式改变行为的人工智能系统。

要点 为什么

弱势人群尤其需要获得额外保护,以免受到可能操纵和利用他们的人工智能系统影响。

要点 禁令何时适用

必须同时满足全部条件:

  • 人工智能系统利用特定脆弱性。这些脆弱性可能源于年龄、残障、社会或经济处境。
  • 人工智能系统改变人的行为,例如通过操纵、施压或欺骗。
  • 人工智能系统造成重大损害,或存在造成此种损害的风险。这意味着损害必须具有严重性,可以是对个体造成严重影响,也可以是因为影响人数众多。损害可能是经济、身体或精神方面的。
GUIDE 3. 被禁止的人工智能使用:社会评分 03

禁止使用人工智能根据一段时期内的社会行为或个人信息对人进行评分,并因此导致有害待遇。

要点 为什么

为了保护人们免受歧视和排斥。

要点 禁令何时适用

必须同时满足全部条件:

  • 人工智能系统根据覆盖一段时期的数据,对人进行评估或分类。评估是指对某个人作出评价;分类是指按照年龄、性别或外貌等特征将人划分为不同群体。
  • 评估或分类依据的是行为,例如志愿服务和付款记录;或者个人信息,例如职业和性取向。
  • 评估或分类导致有害待遇:要么是因为信息被用于收集时目的之外的其他情境,要么是因为其后果与人工智能系统所评估的行为或特征不成合理比例。
GUIDE 4. 被禁止的人工智能使用:人脸识别(来自互联网或监控摄像) 04

如果收集到的图像被用于创建或扩充人脸识别数据库,则禁止使用人工智能系统在没有明确目的的情况下从互联网或监控摄像中收集人脸图像。

要点 为什么

目的是防止大规模监控,并保护隐私。

要点 禁令何时适用

必须同时满足全部条件:

  • 人工智能系统用于非定向收集人脸图像。也就是说,系统收集它所找到的所有人脸图像。
  • 人工智能系统通过互联网或监控摄像进行收集,例如自动抓取网站数据(网络爬取)。
  • 收集的图像被用于创建或扩充人脸识别数据库。
GUIDE 5. 被禁止的人工智能使用:工作场所和教育机构的情绪识别 05

禁止使用人工智能根据生物识别数据推断工作场所或教育机构中人员的情绪。

要点 为什么

人工智能无法根据数据可靠地推断人的情绪。在工作场所和教育领域,这种人工智能使用方式可能导致监控和歧视。

要点 禁令何时适用

必须同时满足全部条件:

  • 人工智能系统根据生物识别数据,例如声音或面部表情,推断人的情绪。情绪例如喜悦、悲伤或尴尬。疲劳或疼痛等身体状态并非情绪。可以记录动作和面部表情,但不得据此解读情绪。
  • 人工智能系统在工作场所或教育机构使用。

如果系统仅出于医疗或安全理由使用,并对人的生命和健康作出重大贡献,例如改善残障人士的无障碍条件,则可以使用。对这一例外应作狭义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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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轮针对被禁止人工智能实践的监管检查已结束

TRANSLATION

  • 日期:2026 年 9 月 14 日
  • 类别:监管检查
  • 发布机构:丹麦数字化署

《欧盟人工智能法》对企业如何使用人工智能作出规制。丹麦数字化署是监管机关,已开展该领域的首批监管检查。

图片说明:监管检查涉及两个行业,其中包括电话营销行业。

自年初以来,丹麦数字化署已启动并完成 20 项针对丹麦境内被禁止的人工智能实践的监管检查。

这些检查分布在两个行业。其中,电话营销行业接受了 10 项检查,重点是禁止在工作场所使用人工智能推断情绪的规定。

另有 10 项检查涉及在线赌场和博彩业。这些检查关注禁止将人工智能用于有害操纵和利用脆弱性的情形。

在这 20 家企业中,没有任何一家以违反《欧盟人工智能法》关于被禁止实践的规定、因而需要提出批评的方式使用人工智能系统。

在检查过程中,这些企业说明了其具体如何使用人工智能系统。相关沟通有助于澄清人工智能系统使用中生物识别数据的解释等问题。这项工作是与欧盟委员会人工智能服务台合作开展的。

因此,与企业的沟通及企业提供的信息,使丹麦数字化署能够加强关于被禁止实践的指导。

丹麦数字化署是下表所列五类被禁止人工智能实践的监管机关。

关于这些禁令的更多信息和指导,可查阅我们的网站。如果你怀疑存在被禁止的人工智能实践,也可以向我们投诉。

SOURCE 丹麦数字化署监管的《欧盟人工智能法》五类被禁止实践 01
第 5 条第 1 款
禁令内容
a 项
造成或有合理可能造成个人重大损害的有害操纵。
b 项
利用因年龄、残障或特定社会、经济处境而产生的特定脆弱性,致使人的行为受到显著扭曲,并造成或有合理可能造成个人重大损害。
c 项
导致公民遭受有害或不利待遇的社会评分。
e 项
通过从互联网或监控摄像中非定向收集人脸图像,创建或扩充人脸识别数据库。
f 项
在工作场所和教育机构推断情绪;但以医疗或安全理由投放市场为预期用途的人工智能系统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