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AI 评测办公 Agent · 法律工作台

法律 AI 评测

豆包工作能接手复杂法律工作了吗?

测试针对 2026 年 9 月的产品版本;文中直播预约信息保留原稿当时语境。

豆包工作发布以后,对法律人而言,真正值得追问的并不是“它能不能写报告、做表格或者生成 PPT”。这些能力当然有用,但还不足以构成一张新的法律工作界面。

我更关心的是另一个问题:一个拥有较好上下文、项目空间、文件处理、Skill 和持续执行能力的办公 Agent,能不能成为法律人搭建“法律 AI 工作台”的底座?

这里所说的法律 AI 工作台,不是一个放了很多法律工具的页面,也不是把聊天框改名为“项目”。在我的理解里,它至少要做到几件事:案件材料能够形成相对稳定的项目上下文;后续任务不必每次从零解释;事实、程序、争点和来源可以在不同成果之间传递;专业方法能够通过 Skill 被调用;人工发现错误以后,系统知道哪些文件需要跟着修改;而在证据不足、法律状态不明或者判断风险过高时,又能把问题交还给律师。

这也是我这次测试豆包工作的出发点。

8 月 25 日,豆包工作正式发布。官方把它定位为面向生产力场景的 Agent 产品,强调围绕目标拆解任务、调用工具、推进复杂流程,并与飞书等企业上下文连接。背后的 Seed2.1 也把复杂文件处理、项目规划、工具使用和真实工作流中的稳定交付列为重点能力。豆包工作发布信息、Seed2.1 发布说明

如果只看这些发布表述,它与法律工作的距离仍然很远。法律人的项目不是“一篇报告”,而是一组会持续变化的材料、状态、意见和交付物。真正的检验,只能把一个足够复杂的事项交给它,看它能不能从“回答问题”进入“承载案件”。

一、先看工作台:它提供的不是一个孤立聊天框

我先从最基本的使用流程开始。豆包工作提供飞书账号、豆包手机号和扫码等登录方式;如果选择飞书,还会进入企业授权流程。对普通用户来说,这只是登录步骤,但对法律工作台而言,登录身份和数据边界从来不是小事:项目以后能访问哪些企业材料、使用什么组织上下文、由谁保留权限,都从这里开始。

豆包工作的注册登录入口

登录入口支持飞书账号、豆包手机号和扫码。二维码已遮挡。

飞书账号授权界面

飞书授权界面会显示账号、组织以及申请访问的企业能力。截图中的二维码和身份信息已遮挡。

登录以后,首页左侧不只有“新工作任务”,还包括定时任务、技能与连接器、伙伴对话、云盘、手机遥控电脑和项目。这个界面本身还不能证明每项能力都已经成熟,但它至少说明产品的组织单位正在从单次聊天转向项目、角色、工具和持续任务。

豆包工作的主工作台

豆包工作首页:任务、Skill、连接器、伙伴、云盘和项目被放进同一工作环境。账号信息已遮挡。

“伙伴对话”和智能体小队提供了进一步拆分角色的入口。对于法律团队,它潜在对应的不只是多个模型一起聊天,而可能是研究、合同、合规、证据和交付等不同工作角色。不过,这次测试没有把多伙伴协作作为变量,因此本文只把它作为界面事实,不把它写成已经验证的能力。

伙伴对话与智能体小队界面

伙伴与小队入口。它提供了角色化工作的可能,但不属于本次 ANPD 单工作台测试的结论。

在“技能与连接器”里,可以看到法规检索、合同、数据合规、PIA 等法律相关入口。这一点之所以重要,不在于平台已经替法律人准备好了所有能力,而在于专业方法第一次可以被放进工作台,与项目材料和任务一起调用。后面的测试也会证明:Skill 出现在页面上、安装到项目里、被 Agent 真正调用,并不是同一件事。

法律分类下的Skill与连接器

法律相关 Skill 与连接器界面。界面可见不等于本次已经逐一安装或验证。

最后,我新建了一个独立项目,把它命名为“ANPD 调查 TikTok 案”。从这一步开始,测试对象就不再是豆包的一次临时问答,而是一个有材料、有工作目录、有连续任务和多个成果的案件空间。

新建ANPD法律项目

建立独立的 ANPD 项目,是把复杂法律事项放进工作台的起点。背景中的账号区域已虚化。

二、这 32 份材料到底是什么:先把案件讲清楚

为了测试工作台能否真正承载复杂法律事项,我选择了巴西国家数据保护局(ANPD)对 TikTok/ByteDance 未成年人个人数据处理展开的调查与处罚程序。调查从 2021 年启动,随后经历技术调查、预防性措施、企业回应、整改计划审议、行政处罚程序、董事会投票和第一审处罚决定,延续到 2026 年。处罚决定认定五项违法并处以合计 R$153,769,671.33 的罚款,但案件并不能被简单概括为“TikTok 没有取得父母同意,所以被罚”。

真正的争议横跨多个层次:平台的游客模式是否处理个人数据、相关处理是否存在有效法律基础;未成年人订立数字服务合同是否需要父母代表或协助;平台是否在数据处理发生以前采取了有效的年龄保障措施;既有保护措施是否能够被证明真实有效;后续通过的新法又会怎样影响未来的年龄判定方式。

这 32 份材料也不是 32 份同类型、同效力的完整决定。它们包括技术意见、监管公函、预防性决定、企业回应的官方转录、董事会投票意见、整改计划决定、处罚审案报告和正式处罚决定。其中 19 份是完整官方原文或公开版本,1 份是后续官方文书中的完整嵌入转录,另有 12 份只能通过后续官方文书的摘录来确认;部分信息还依法遮蔽。

案件程序也不是一条从调查直接走向处罚的直线。一条线围绕监察、预防措施和未来整改展开,处理的是平台今后怎样持续合规;另一条线是行政处罚程序,追究过去已经发生的违法责任。材料里还出现三个程序编号,某些文书会引用、采纳或转录其他文书。企业主张、技术部门判断、报告人意见、其他委员投票与最终决定必须分层处理,不能因为都出现在官方卷宗里,就写成同一种“监管认定”。

正因为如此,这个案子特别适合检验法律 AI 工作台。一个很小的程序词汇错误,就可能改变案件当前状态;一份中间意见和一份最终决定的混淆,会让读者误判文书效力;企业说自己做了什么,也不能直接变成监管机关已经确认其合规。

我最终想知道的是:大量异质文书进入同一个项目以后,豆包工作形成的是一个可以继续工作的案件模型,还是只在一个更大的聊天框里检索片段?

32份ANPD卷宗进入同一项目

D01—D32 一次性进入项目,Agent 先逐份读取并做材料验收,而不是直接摘要最后的处罚决定。

三、测试的第一原则:一次性给全材料,不让搜索能力污染结果

我没有让豆包工作自己去网上搜索这宗案件。32 份材料在主测试开始前一次性全部进入项目,中途不再补文件,测试过程也禁止联网。

这样设计有两个原因。第一,我要把“获取信息”和“理解案件”拆开。如果允许搜索,最后出现错误时,很难判断究竟是网页没有找到、版本抓错、页面解析失败,还是关键文书已经存在但 Agent 没有理解。第二,真实法律工作中,律师经常已经拥有一个完整或相对完整的 data room,问题不是还要不要搜一篇新闻,而是这些材料之间有什么关系,哪些状态已经确定,哪些判断只存在于中间文书,后续加入新任务时能不能继承此前的案件理解。

人工完成的冻结母稿、逐文书精读、争点谱系和最终案例文章与豆包项目完全隔离,只在测试结束后用于核验。这一点很重要,因为如果把人工结论提前放入项目,测试的就不再是 Agent 能否重建案件,而只是它会不会复述一份已经整理好的答案。

材料进入以后,第一轮任务不是分析实体结论,而是验收:报告实际识别和读取到的文件数量,逐一列出文件名、日期、机关或作者、文书类型、案号及可读状态,并标记重复、不完整、仅为后续转引或无法读取的材料。

法律工作台如果连“自己到底拿到了什么”都说不清,后面的复杂分析没有可靠起点。材料治理不是行政准备工作,而是法律判断的证据边界。

四、A 组不是随便问一句:原生工作台拿到的是专家指令

这次测试最容易被误解的地方,是把它看成“裸模型”和“高级 Skill”的简单比较。

如果 A 组只收到一句“帮我分析这个案子”,而 B 组 Skill 内置了大量专业规则,最后 B 组更好,这种差异主要说明一个好 Prompt 比坏 Prompt 强,并不能说明 Skill 带来了什么稳定增益。

因此,A 组虽然不调用 legal-case-analysis Skill,却从一开始就拿到一条明显经过专家设计的任务指令:

现在请基于项目中的全部材料,形成一份供资深隐私与数据保护律师继续工作的完整案件分析底稿。请还原案件事实、程序发展、关键文书之间的关系、核心争点、ByteDance/TikTok 的主要主张与抗辩、ANPD 的分析和处理结果,以及当前能够确认和不能确认的事项。重要事实、程序判断和法律结论应指明来源文件。不要联网,不要补造材料。请先自行制定工作计划,再完成分析。

这条指令已经把不少资深法律工作者会关注的要求放进了基线:使用者不是普通读者,而是要继续办理事项的律师;不能只写最终结论,还要恢复程序和文书关系;不能只呈现监管机关意见,还要恢复企业抗辩;必须区分能够确认和不能确认的事项;重要判断要挂回来源;材料不支持的地方不能自由补足。

换句话说,A 组的基线故意设得很高。Skill 如果要证明自己有价值,就必须提供超出一条专家 Prompt 的稳定工作方法,而不是仅仅多提醒几项分析要求。

五、完整测试方法:原生工作台、安装 Skill、显式调用与详细版分开看

本次比较固定了材料、模型、主要指令和禁止联网等条件,并在独立项目中运行。变化的不是案件,也不是人工答案,而是专业 Skill 是否存在、是否真正触发,以及采用何种深度。

组别 实际状态 测试目的
A 原生豆包工作,不调用法律案例分析 Skill,但使用专家级任务指令 建立一个足够强的工作台基线,观察通用 Agent 在复杂法律卷宗中的上限与风险
B1 项目中已经安装 legal-case-analysis,但任务轨迹没有显示自动调用 检验“安装 Skill”是否等于系统会自动路由到它
B2 用户显式要求调用 Skill,Agent 选择 Internal Memo 观察标准专业工作流相对于专家 Prompt 的结构增益
B3 用户明确排除 Quick Brief 和 Internal Memo,锁定 Source-to-Structure Pipeline 全流程与 Judgment Deep Read 检验 Skill 的卷宗级详细模式,而不是把 B2 误当作最深能力

这里必须把 B1、B2、B3 分开。B1 说明 Skill 装上了,却没有自动运行;B2 说明显式调用以后,Agent 会根据任务选择一个工作模式,但它选择的是 Internal Memo;B3 才是真正的详细版,而且因为本案不是单一判决,还需要把 Judgment Deep Read 适配成“逐文书、逐程序阶段、逐争点”的全卷宗分析。

除了主分析以外,我没有只看最终那一份报告,而是围绕同一项目持续下达任务,构成一条完整工作链:

轮次 用户任务 实际成果 想测试什么
1 验收 32 份材料,不分析实体 00_材料验收表.xlsx、00_材料验收说明.md Agent 是否先确认材料边界
2 形成完整案件分析底稿 01_完整案件分析底稿.md 能否重建事实、程序、争点和来源
3 形成程序时间线与文书关系 02_程序时间线与文书关系.xlsx 能否把文件顺序转换成程序关系和法律效果
4 形成争点与抗辩矩阵 03_争点与抗辩矩阵.xlsx 企业主张、ANPD 回应和未决问题能否稳定对齐
5 生成 1500 字以内管理层摘要 04_管理层摘要.docx 压缩时会不会丢掉程序限定和证据边界
6 改写为公开案例文章 05_公开案例分析.md 换受众后案件模型是否漂移
7 审计 20 个重要命题的来源 06_来源审计表.xlsx 能否把漂亮结论重新挂回文件和定位
8—11 四个诱导性追问 文字回复与四张可视化卡片 用户用“很像正确答案”的问题诱导时,案件结构是否坍塌
12 关闭客户端后在同项目新建会话接续 A、B 均失败,失败方式不同 单会话长上下文是否真的等于项目记忆
13 人工只指出可能有错,要求回源并联动修改 两组均完成影响排查和实际文件修改 工作台能否把纠错传播到成果链
14 明确调用 Skill 详细版 B3 全卷宗 Judgment Deep Read Skill 的深度模式究竟带来什么

这套方法刻意把几种容易混在一起的能力拆开:材料能否一次性读入、单轮能否答对、连续成果能否保持同一个案件模型、Skill 是否真正执行、错误能否传播修正,以及换会话以后项目是否还在。

六、A 组给我的第一个意外:不加 Skill,工作台已经可以做很多

A 组完成了全部 32 份材料的读取,生成一份 423 行、十节结构的案件底稿,并继续交付时间线、争点矩阵、管理层摘要、公开文章和来源审计。它能够识别两条程序线,恢复相当完整的企业抗辩,也知道把“企业主张”和“监管认定”分开;不少重要命题后面还挂有 D01—D32 的来源编号。

这一结果说明,工作台本身已经带来明显增量。过去在聊天框里做复杂案件,律师要反复上传文件、重述背景、复制上一轮输出,再手工把内容搬到 Word 或 Excel。项目环境至少让材料、任务和成果可以围绕同一个事项继续推进。即使没有专业 Skill,只要模型能力足够、专家指令写得清楚,原生工作台就能承担大量盘点、整理、转换和初步交付工作。

这也是为什么后面不能简单地说“加了 Skill,结果当然更好”。A 组并不是一个刻意做弱的对照,它已经接近一个现实中的强用户使用方式。

不过,A 组也很快暴露出两个值得法律人警惕的问题。第一,材料验收表明明只有 32 行,汇总说明却把 Nota Técnica、Despacho、Voto、Ofício 和 Relatório 合计成了 37 项。第二,原始材料明确保留 10 个工作日上诉期,部分核心成果在压缩时却把第一审处罚写得接近行政终局。

这些错误并不完全来自“没有读到”。相反,正确材料已经进入上下文,Agent 甚至能够在后来追问中给出相对准确的限定,但当复杂卷宗被压缩成一句管理层结论时,限定条件会被更顺口、更确定的表达吞掉。

七、裸工作台最典型的风险:它知道正确材料,却不一定守得住限定

在法律工作里,“知道一个事实”和“在所有成果中持续正确使用这个事实”是两种能力。

以处罚程序状态为例,D31、D32 都能支持这样的谨慎表述:第一审处罚决定已经作出,材料记载 10 个工作日上诉期,但截至现有材料无法确认公司是否上诉、上诉期是否届满,因此不能确认行政终局。A 组在某些局部分析中实际上读到了这些信息,到了完整底稿或管理层摘要里,却会使用“最终处罚决定”“处罚线已经终结”等容易让读者误判的说法。

这类压缩错误比普通漏字更危险。管理层摘要本来就是给没有时间读完整卷宗的人使用的,一旦最关键的程序限定在这里消失,后面所有沟通都会沿着错误状态继续推进。律师可能据此判断是否需要预留上诉资源,企业可能据此安排披露或付款,公开文章也可能把一个仍有程序窗口的决定写成已经终局。

所以,法律 AI 的准确性至少要分成两层:第一层是信息层,模型有没有见过正确材料;第二层是工作流层,正确状态能否在底稿、时间线、摘要、文章和来源审计之间保持一致。很多产品演示只能证明第一层,而真正进入执业以后,第二层才是更棘手的问题。

八、我没有继续让它多写报告,而是用四个“顺耳的错误”反向追问

为了判断案件模型是否真正建立起来,我连续提出四个诱导性问题。它们不是随机挑错,而是四个一旦回答失误就会改变案件性质或合规建议的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

整改计划获批是否意味着 ANPD 已经确认 TikTok 全面合规,或者历史违法责任已经消失?

豆包当轮先回答“都不是”,随后把监察/合规计划线与行政处罚线拆开。前者具有预防和矫正功能,处理未来持续合规义务;后者追究过去违法责任,五项罚款并不会因为整改路线获批而自动消失。它还指出合规计划是附条件批准,部分事项仍然开放,而 25% 减免来自放弃上诉的程序激励,不是历史责任免除。

监察线与处罚线的双轨案件卡

同一企业、同一时期出现的两类决定被拆成两条程序线:未来整改路线获批,不等于全面合规,也不等于历史责任消失。

第二个问题是:

本案能否概括为“TikTok 没有取得父母同意,所以被处罚”?

豆包直接指出这种概括在法律上不准确。与父母介入相关的是 LGPD 第 7 条第 V 项下合同基础因缺少父母代表或协助而不能成立,并不是简单的“没有取得同意”。而且五项违规中,只有其中一项与这一问题部分相关;其他事项分别涉及游客模式缺乏处理基础、未在事前防止 13 岁以下儿童进入相关处理流程,以及平台未能证明保护和问责措施有效。更准确的压缩应当是:缺乏有效法律基础、未充分采取事前预防措施、未证明问责措施有效。

第三个问题是:

本案是否说明平台必须收集身份证或人脸信息才能进行年龄核验?

豆包同样没有顺着问题走。它区分了年龄保障义务与具体实施手段:ANPD 否定的是只靠用户自报生日,要求的是有效的预防式验证机制;本案没有指定必须收集身份证或人脸。企业自己也提出,证件、生物识别和人脸方案可能造成过度收集或排斥弱势群体。真正的分水岭是事前预防与事后反应,而不是“普通手段”和“敏感证件”的二选一。未来如果采用敏感数据手段,仍然要单独接受最小化、必要性和合法性审查。

前三问说明,工作台里的案件模型并不是只记住“未成年人、TikTok、罚款”几个关键词。它已经能够区分程序功能、法律基础、义务标准与技术手段,并把这些关系转换成双栏、逐项关系卡和边界卡。对律师而言,可视化并非装饰:它可以把一段复杂论证变成管理层、产品、隐私和合规团队能够共同审阅的工作对象。

但第四问也证明,界面表达得很清楚,并不等于法律判断已经完全正确。

九、第四问最值得保留:顶层结论正确,执行状态仍然写过头了

第四个问题是:

截至项目材料反映的状态,第一审处罚是否已经行政终局?

豆包的顶层回答是:“一审处罚决定已经作出并对外发布,但截至材料反映的状态,尚不能确认其已行政终局。”它引用 D32 已经作出并发布、材料记载 10 个工作日上诉期、现有材料没有披露公司是否上诉或期限是否届满,因此只能确认一审决定,不能确认行政终局。

如果只看第一段,这一轮似乎已经答对。然而同一回复后面又写了“决定已作出、已生效”“处罚附随义务已进入执行期”,卡片底部还出现“缴付与执行不受上诉影响”的过强表述。直到 B3 详细版后来回到 D32 第 5 项专项核验,才进一步确认执行以 trânsito em julgado 为前置;现有材料也没有上诉、弃权、缴纳或执行记录。

第一审处罚与行政终局状态卡

顶层状态卡把“已确认—材料未反映—尚不能确认”表达得很清楚;但同轮回复对生效和执行的表述仍然过强。

这一轮不能写成“四个诱导问题全部完全答对”,也不能用 B3 后来的修正倒推第一次回答已经正确。更准确的评价是:顶层结论守住了,但执行状态的配套表达没有守住。

这恰好说明律师复核的价值不在于重写一句更漂亮的话,而在于继续追问:“决定作出、发生效力、进入执行、行政终局,是不是同一个状态?”“决定主文是否把执行放在终局之后?”“卡片底部的业务含义是否获得了与标题相同强度的来源支持?”

十、Skill 装上了,却没有自动运行

第二轮测试开始以后,最先暴露的不是专业分析能力,而是 Skill 路由问题。

项目里已经安装 legal-case-analysis,但 B1 的运行轨迹没有显示它被自动调用。也就是说,Skill 存在、Skill 被调用、Skill 以什么模式执行,是三件不同的事。

这对实际使用非常重要。很多人看到项目里安装了一个专业 Skill,便会自然认为下一次法律任务已经由这套方法接管。但如果 Agent 没有路由到它,最后得到的仍然可能是通用模型基于普通上下文完成的结果。除非运行过程把调用状态、模块选择和执行深度显示出来,使用者很难仅凭成品判断 Skill 是否真正发挥了作用。

因此,我没有把 B1 计入 Skill 增益,而是重新显式要求调用。此时进入 B2。

十一、B2 使用的是 Internal Memo,不是详细版

在 B2 中,Agent 显式调用了 Skill,但它主动选择的是 Internal Memo,最终形成 292 行的案件底稿。这与 Quick Brief 相比已经更适合律师接手案件,却仍然不是 Judgment Deep Read。

B2 的底稿不再只是把事实、争点和结论装进一个长报告,而是更明显地按照律师工作顺序组织:先交代程序姿态与文书效力,再重建事实和证据层级,然后处理企业主张、监管回应和仍需核验的事项。对“官方完整原文、后续官方摘录、嵌入转录、公开遮蔽”等材料状态,它也比 A 组更稳定地分层;面对材料没有答案的地方,更倾向于明确写出“尚不能确认”,而不是用一个流畅结论填满空白。

这种变化看起来不像多找了几个事实,却改变了律师进入成果的方式。接手案件的人不必先把一篇通用分析重新拆回程序、证据和任务,而可以从已经标出的状态、来源和待办入口继续工作。

不过,B2 也没有神奇地解决所有问题。它的核心底稿仍然出现了把第一审处罚写得过于接近终局的表述;部分企业抗辩反而没有 A 组恢复得完整;合同必要性分析被压缩,约 775 万账户这一证据锚点也没有保留下来。Skill 带来的结构改善,并不自动等于所有事实细节都更丰富。

十二、管理层摘要和公开文章,才真正暴露上游案件模型是否稳定

完整底稿之后,我继续要求两组生成 1500 字以内管理层摘要,再改写成面向法律、隐私与合规从业者的公开文章。

这一步的价值在于,它迫使 Agent 改变受众和压缩程度。资深律师底稿可以保留复杂程序关系和大量来源,但管理层摘要必须短,公开文章又需要可读性。如果 Agent 只是对同一篇报告做机械删减,最先消失的往往是“不确定”“尚未反映”“仅在某份中间文书中出现”这些看起来不够利落、却对法律判断至关重要的限定。

B2 的上游结构确实影响了下游交付。管理层摘要更愿意先说明发生了什么、当前处于什么程序阶段、哪些事项仍需补证,再给出治理含义;公开文章也更清楚地区分案件事实、企业抗辩、监管认定和从业启示,而不是把长底稿缩短以后直接发布。

但前述终局性问题也说明,仅仅在聊天里答对一次,不会自动修复已经生成的底稿、摘要和公开文章。一个真正可用的法律工作台,不能把每份成果都当作互不相关的文本;它需要知道这些文件共享哪些关键命题,一个命题被修正以后,哪些下游成果必须重新检查。

十三、我仍然想知道:如果任务需要卷宗级深读,Skill 还能做到什么

做到 B2 时,我已经可以确认 Skill 对程序结构、来源纪律和律师工作入口有实际影响。但它选择的是 Internal Memo,不能据此宣称已经测过详细模式。

因此,我又增加了 B3,并把要求写得非常明确:

请明确调用项目中已安装的 legal-case-analysis Skill,并执行详细版流程。本轮不要选择 Quick Brief,也不要选择 Internal Memo。请锁定使用完整 Source-to-Structure Pipeline,并采用 Judgment Deep Read 的深度;鉴于本案是 32 份监管程序卷宗而非单一判决,请将 Judgment Deep Read 适配为“逐文书、逐程序阶段、逐争点”的全卷宗深度解析。

同时要求它重新基于 D01—D32 独立完成,不沿用既有底稿;建立完整文书索引,列出日期、机关、类型、程序线、功能、对象、前后关系、法律效果和完整性层级;按双程序线分阶段深读;至少对 D01、D04、D05、D08、D10、D14、D26、D30、D31、D32 做逐章逐节解析;完成争点矩阵和交叉核验,并单列资深律师工作入口与 AI 不能替代的事项。

B3详细版Skill的执行计划

B3 明确锁定 Source-to-Structure 全流程与 Judgment Deep Read,并把单一判决深读适配为 32 份监管卷宗分析。

这张截图比“已生成一份更长报告”更能说明 Skill 做了什么:它先判断文书类型和分析模式,再把输入治理、程序治理、关键文书解析、争点矩阵、交叉核验和人工交接组织成一条工作流。

十四、详细版没有机械平均阅读,而是先建立全卷宗结构

B3 最终形成 545 行的全卷宗底稿,但篇幅不是最重要的变化。它真正做的是先建立 32 份逐文书索引,把完整原文、后续摘录、嵌入转录和公开遮蔽分层;随后区分监察线与处罚线,把多个案号和程序阶段重新归位,再选择十份关键文书进入逐章解析。

这种做法比“每份文件摘要一段”更接近律师阅读卷宗。法律文件的重要性并不由页数平均分配。某份技术意见可能保存最完整的事实调查,某份报告人意见可能形成完整法律推理,最终决定则决定哪些理由被采纳、哪些命令真正进入主文。Skill 的价值在于先建立索引和关系,再把深度投入到决定案件结构的节点。

B3 还把“文书关系”当成需要核验的法律事实,而不是文件目录中的自然顺序。例如 D32 的原文写明采纳并吸收 D31 的理由,正确内容方向是 D31→D32;D30 则采纳 D26。方向写反,表面上只是一个箭头问题,实际上会混淆报告人意见与最终决定之间的效力关系。

十五、几个最容易弄错的地方,详细版开始主动 cross-check

详细版最明显的增益,发生在高风险命题的专项核验上。

首先是 D32 是否行政终局。B3 不再停留在“决定已经作出”这一层,而是回到决定主文第 5 项,识别 trânsito em julgado 是执行前置,并明确材料中没有上诉、弃权、缴纳或执行记录。这才把一审决定、上诉窗口、执行条件和行政终局真正拆开。

其次是董事会投票。执行过程中,Agent 一度把 D27、D28、D29 识别为“不跟随报告人”,随后回读票面勾选项 Acompanho a Relatoria,自行更正为三票一致附议。这个过程说明详细模式不仅多写内容,也会对影响结论的视觉或格式化信息进行回查。

金额、日期和案号也进入交叉核验。五项罚款总额必须与 D31、D32 相互印证;三个程序编号不能因为材料被放进同一文件夹就被统一处理;D31→D32、D26→D30 的采纳方向需要用原文动词确认,而不能只靠文件编号猜测。

最后,B3 还识别到 D32 内部对相关法条的引用存在不一致。对于律师而言,这类发现的意义不是让 AI 直接宣布“决定违法”,而是把需要进一步核验的异常显式标出来,形成后续法律研究或程序策略的入口。

十六、详细模式依然会犯错,这反而让人的位置更清楚

B3 的增益很明显,但不能写成“已经达到人工母稿”或“可以独立交付”。

它没有恢复人工母稿中约 775 万账户的关键证据锚点;对 LGPD 第 7 条第 V 项的合同基础分析,仍然主要停留在未成年人合同有效性,没有充分拆出第二道门槛——每一项个人数据处理是否确实为合同核心履行所必需;对 D31、D32 删除命令中的年龄范围差异,也出现了统一化表达。

此外,结构更清楚、引用更密集,并不会自动消除材料本身的歧义、公开版本的遮蔽或法律解释分歧。模型可以列出几种可能理解,却不能替律师决定哪一种解释应当进入客户意见、监管沟通或诉讼策略。

因此,详细模式最真实的价值不是把律师移出流程,而是把律师从大量机械重组中解放出来,让有限注意力集中到异常、冲突、效力、解释和策略上。它缩小了人工必须逐字处理的范围,但没有取消人工判断。

十七、最像“工作台”的一轮,是人工指出问题后,它真的改了文件

测试后段,我没有直接告诉 Agent 正确答案,只说某个地方“可能存在错误”,要求它回到原始材料检查原结论、错误环节、修改方式、受影响成果,并实际更新文件、形成修改记录,不能只在聊天里解释。

第一处错误是 A 组材料验收说明里的 37 项统计。Agent 回读 32 份 Markdown 的文书元数据,确认原汇总相加确实为 37,而且所谓“双文种命名导致重复”的解释不成立;随后得到正确分布:8 份 Nota Técnica、10 份 Despacho、10 份 Voto、3 份 Ofício、1 份 Relatório,共 32 份。它检查 00_材料验收表.xlsx 和 01—06 全部下游成果,确认逐行验收表本身没有错,只有汇总说明受影响,于是实际修改该文件并新增勘误记录。

第二处错误是程序关系说明中的 D32⊂D31。Agent 回读 D32 的原文 cujas razões acolhe e integra à presente decisão,确认 D32 采纳 D31,正确表达应为 D31→D32;随后又核查 D30,确认 D26→D30。它发现 Excel 数据单元格原本方向正确,错误只存在于配套说明中的符号简写,因此只修改真正受影响的位置,并在表尾增加统一规则:以后使用“被采纳文书→采纳文书”的箭头,不再使用容易产生歧义的 ⊂。

人工反馈后的回源与联动修订

人工只指出采纳方向可能有误,Agent 回到原文核验、排查影响范围,并实际更新受影响的文件。

这两轮体现了办公 Agent 与普通聊天工具最实质的区别。它不是在对话里说一句“你说得对”,而是回源、定位错误、检查影响面、修改文件并留下记录。法律 AI 工作台合理的目标本来就不应是一次生成绝对正确的母稿,而应当支持律师在审阅中持续修正案件模型,并让修正进入成果链。

边界同样必须写清:两处错误都不是系统主动发现,而是由人工指出;联动修改能否成功,也依赖用户有没有设计正确的纠错任务。Agent 已经可以执行复核流程,但“哪个异常最值得怀疑”仍然由专业人员决定。

十八、最不像“工作台”的一轮,是新开会话以后项目没有接上

如果只看同一会话中的 32 份材料和连续交付,很容易把“长上下文”理解成“项目记忆”。我因此关闭客户端,重新进入同一项目,新建对话,不重新上传材料,也不粘贴旧摘要,然后要求它先说明能够访问哪些既有文件,再用一页纸概括程序结构、当前状态和三个最容易被误读的问题,并标明来源。

两组都没有通过,但失败方式不同。

B 组检查以后明确表示,自己目前访问不到任何本项目既有案件材料或已生成成果,没有裁判文书、分析报告、任务清单,也没有上一轮对话历史可以继承。它拒绝在没有来源的情况下生成一页纸,要求重新上传文件、提供路径或说明企业知识库位置。

B组无法访问既有项目文件

B 组没有接上项目,但承认材料缺失并停止。这是失败,也是相对安全的失败。

A 组同样没有访问到 ANPD 材料,却继续调用企业检索,把“本案”识别成 Quote.law 测评中的另一个 AI 漫像转换特效模型纠纷,并生成了那个案件的程序结构和误读问题。界面顶部仍显示 ANPD_TikTok_01,输出内容却已经属于另一个项目。

A组错接到另一法律项目

A 组在 ANPD 项目里填入了另一个案件的内容。这不是普通遗忘,而是跨项目污染。

对一般办公任务,这可能只是一次尴尬的答非所问;对法律工作,它可能同时触发事实污染、保密、权限、利益冲突和错误交付风险。B 组的“我没有材料,所以停止”虽然不满足功能预期,却比用其他项目补足缺口安全得多。

这次测试因此只能证明单会话内的 32 份长上下文处理和连续交付能力,不能证明稳定的跨会话项目记忆。长上下文描述的是一段执行过程中模型能看见多少;项目记忆还包括材料是否持续可达、权限是否隔离、任务做到哪里、哪个版本有效、哪些结论已经被人工修正。两者不能混为一谈。

十九、真正比较三层成果,不能只看谁写得更长

把 A、B2 和 B3 放在一起看,差异不是“有没有 Skill”这么简单,也不能用一个总分或篇幅来替代。

工作维度 A:原生工作台+专家指令 B2:Internal Memo B3:Judgment Deep Read
32 份材料进入同一项目 可以,且完成连续交付 可以 可以,并建立逐文书索引与完整性分层
全案结构 已经较强,企业抗辩与来源恢复有亮点 程序姿态、事实层级和不确定性更律师化 升级为双程序线、多阶段、关键文书深读的卷宗结构
下游成果 时间线、矩阵、摘要、文章、来源表均可生成 对受众与用途的适配更明显 主要服务于深度核验和律师接管
高风险状态 容易在压缩时丢掉终局性等限定 有改善,但仍存在过度表达 会对执行前置、投票、金额、案号和采纳方向做专项回查
纠错 能在人工提示后回源并改文件 同样具备工作台纠错能力 更容易把异常变成专项核验任务
主要边界 汇总一致性、程序效力、跨会话污染 Skill 需要显式触发,部分事实和抗辩被压缩 仍有证据锚点、必要性分析和文本差异遗漏

这张表反映出一个比“Skill 让模型提高多少”更有用的结论:原生工作台已经能够承担大量法律材料整理和多成果转换;Skill 的增益主要发生在工作顺序、来源纪律、状态核验和人工交接;详细模式则把更多算力与阅读深度集中到关键文书和高风险命题上。

因此,专家 Skill 的价值不应被理解为一段特别厉害的 Prompt。A 组已经证明,强模型加上专家 Prompt 本身可以达到很高的基线。真正更难固化的是:为什么要先确认程序姿态,哪些材料只能作为一方主张,什么时候必须回到原件,哪些限定不能在摘要中消失,何时选择 Brief、Memo 或 Deep Read,以及做到什么程度以后必须停止推断、交还给律师。

二十、工作台、Skill 和人,其实解决三个不同问题

跑完整个测试以后,我对这三层能力的分工反而更清楚了。

工作台解决的是“事情能不能持续做”。它负责承载材料、项目、文件成果、工具和连续任务,让同一案件可以从材料验收走到分析底稿,再走到时间线、矩阵、管理层摘要、公开文章和来源审计。它的价值不是多一个聊天入口,而是减少每一轮从零开始的上下文搬运。

Skill 解决的是“按照什么专业方法做”。它决定从哪里开始、先建立哪些状态、怎样区分事实与主张、什么时候回源、什么深度适合当前任务、哪些命题必须通过质量门,以及哪里应当设置人工接管点。它并不取代模型能力,而是把通用能力组织成专业人员可以重复调用和检查的工作方法。

人解决的是“最后怎样判断,并由谁承担责任”。律师要验证关键异常、解释法律、处理材料冲突、选择风险策略、识别跨项目污染、决定哪些事实可以进入正式意见,并对最终签发负责。剩余工作也许在字数上不占多数,却往往决定整个成果是否可以使用。

所以,我不再愿意把人机分工简单写成“AI 做 80%,律师做最后 20%”。真正的关系更接近:工作台承载复杂事项,Skill 组织专业方法,人控制高风险状态、作出判断并承担责任。

二十一、一个真正的法律 AI 工作台,还缺什么

这次测试证明,办公 Agent 已经能够在单次长程执行中处理复杂卷宗、连续生成多种办公成果,并在人工提示后完成回源和修改。这比传统聊天工具前进了一大步。但跨会话失败也说明,法律工作台不能只靠“更长的上下文”来定义。

一个真正稳定的法律 AI 工作台,至少要显式管理五类状态。

第一是材料状态:哪些文件已经进入项目,哪些是完整原文,哪些只有摘录,哪些因为权限或遮蔽不能读取。第二是来源状态:每个关键命题来自哪份文书、哪个段落,是机关认定、一方主张还是分析推论。第三是任务状态:材料验收、底稿、摘要、来源审计分别做到哪里,哪些任务依赖前一步。第四是版本状态:一个关键程序判断被修正以后,哪些文件已经更新,哪些仍然保留旧结论。第五是审阅状态:哪些内容由 AI 生成,哪些已经人工核验,哪些必须等待外部事实或最终决定。

如果这些状态没有被管理,项目看起来仍在持续,实质上却可能只是一次很长的对话。律师真正需要的不是永远不犯错的模型,而是一个让错误可发现、可追溯、可传播修正,同时不越过权限和证据边界的工作系统。

二十二、法律人接下来要学的,不只是 Prompt

当办公 Agent 已经可以一次处理 32 份监管文书,并持续生成时间线、矩阵、摘要、公开文章和来源审计时,法律人的 AI 学习如果仍然只停留在“哪个模型最好”“Prompt 怎么写”“哪个按钮在哪里”,很快就会不够。

下一步更重要的是怎样定义一项可验收的法律任务,怎样把材料组织成可信的项目上下文,怎样确认 Skill 这一次有没有真正执行,怎样为任务选择 Brief、Memo 或 Deep Read,怎样用高风险问题做反向验证,怎样让一个错误传播到所有相关成果,以及什么时候必须回到原文、停止让 Agent 继续推断。

这也是我为什么把这次测试称为搭建“法律 AI 工作台”,而不是试用一个新的办公工具。产品可以给出项目、文件、Skill 和连接器,但法律工作台最终仍然要由法律人自己设计:材料怎样进入,方法怎样调用,质量门设在哪里,谁可以看见什么,哪一步由人接管。

9 月 2 日 19:30,我们会把这个问题再往前推一步。届时会围绕 Google 法律 AI、DeepSeek Harness 和豆包办公,讨论怎样把研究、合同与 AI 合规工作重新组织起来;现场还会把同一份合同、同一个审核要求交给不同 Agent,观察模型、工作台、任务设计与人的判断分别改变了什么。

我们不会只看谁写得最长,也不急着做一个排行榜。更值得讨论的是:什么才算法律 AI 工作台;律师和法务在这类工作台里怎样工作;直接使用、搭建个人工作台与建设组织平台有什么差别;以及法律人现在应该先做什么。

法律AI工作台直播预约图

9 月 2 日 19:30「法律 AI 工作台时代来了」公开课。扫描图片中的二维码添加微信预约直播。

这次豆包工作实验给出的结论并不是“AI 已经可以独立做完一宗复杂案件”。它真正说明的是,AI 正在从回答一个问题,进入持续处理一项事务;而法律人接下来需要建设的,也不再只是一套 Prompt,而是一套可以承载材料、方法、复核、版本和责任的工作系统。


测试说明:本文基于 2026 年 9 月 1 日对豆包工作的单案例实测。主测试使用同一批 ANPD 材料、固定模型与任务要求,禁止联网;过程事实来自 Computer Use 回看的豆包原始会话,不以最终人工母稿反推当轮回答。本文只对本次任务和当时产品版本负责,不构成对所有案件、模型或工作场景的普遍结论。豆包界面截图中的个人账号信息均已遮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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